2007年2月27日 星期二

原來是我白目了

今天念一念勞動法

突然想到一件事

就是之前和姑姑的友人吃飯

該友人的先生據說是長榮的高級主管

吃飯無聊 無事可做

所以只好閒扯

一時又想不到話題

才想到好像勞動法有聽過長榮超有趣

高級主管要信一貫道 還要講台語

而且非常反工會

便和那位高級主管請教一下

一貫道和台語聽說過去真的是有的

不過時代不同了 現在也慢慢沒了(張先生不是轉藍了嗎....XD)

不過提到工會 倒是我好像被念了一頓

那位叔叔是好心吧 一直提醒我不要去碰那種東西

工會是沒用的東西 重點是經營者有良心就可以了

所以我就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冏rz

會想到這件事

是今天看論文看到黃瑞明教授的文章

集體勞動法:台灣法學的虛擬實境中有一句

「工運界惡名昭彰的長榮集團」

我才愰然大悟!!

原來是我白目了...XD

另外有個好笑的

日本憲法第28條好像規定勤勞者的xx權

所以說...

不勤勞的人是沒有xx權的啦 哈哈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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